南宁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yumei yumei(好居网用户) 2908天前 / 阅读 :

【南宁好居网】为支持职工住房消费,2015年11月南宁市下发《关于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的通知(试行)》(下简称《试行通知》),首次放开

【南宁好居网】为支持职工住房消费,2015年11月南宁市下发《关于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的通知(试行)》(下简称《试行通知》),首次放开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结合半年来试行期间的实际情况,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下发了《关于调整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申请提取条件、提取时间等内容进行了调整。据悉,调整后的政策不再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对于提取时限也明确为需持装修发票2年内一次性提取。 通知自5月1日起实施,之前有关装修提取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新通知为准。
提取条件——无“历史欠账”可以申请 《试行通知》曾对申请提取的条件进行了限定:缴存人对1999年4月3日起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进行装修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在新《通知》中,记者并没有看到这一条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在实际办理业务中,发现缴存人对上述年限以前的房子也有装修需求,因此新《通知》不再对房产证得证时间做明确要求,该负责人称,新《通知》对提取公积金用来装修的“门槛”比以前更加严谨、规范了。 此外,“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每个职工家庭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也是提取条件的关键词。 根据新《通知》,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也就是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无“历史欠账”的才可以申请;缴存人还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申请次数有限,只能申请提取一次。换而言之,无论夫妻二人中的哪一方,只要提取一次后,以后再装修住房时,就不能再申请提取公积金了。 提取时限——装修发票开具时间2年内一次性提取 对于提取时限,《试行通知》并未作出明确要求,只强调了申请材料中的“与有资质的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装修概预算书”,也就是说申请人需要找正规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不但要有装修合同,装修公司还需要提供有效发票。但在实际办理业务中,工作人员发现,没有时间限定,就意味着申请人可以拿十年前甚至更久远之前的发票来办理提取业务,公积金骗提风险加大。为此,新《通知》特地明确了提取时间:需在装修发票开具时间2年内一次性提取,且过期不再补提。 根据新《通知》,申请人需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缴存人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装修预算书原件、复印件,载明缴存人或配偶姓名的正规的装修发票或购买建材发票原件、复印件(不含家电、家具类)等材料进行办理。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无明晰产权的住房不能申请装修提取。管理中心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现场查验,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缴存人。如发现有以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纳入管理中心个人信用记录,并依法依规查处。 提取额度——最高提取额度不得超过15万元 由于申请提取以家庭户为单位,因此新《通知》规定,同一套住房所有符合提取条件的人应同时申请办理,提取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15万元;缴存及配偶装修提取余额不足的,不能申请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来补足差额。也就是说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就只能申请提取谁的公积金。 具体提取金额以住房装修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金额高于该套住房建筑面积×700元/㎡计算的价款的,按建筑面积×700元/㎡计算,具体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取得房产证的,以房屋备案证明记载的面积为准。如果还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随着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推行,越来越多的外地人来南宁买房,那么,公积金异地提取的政策是否也适用于装修住房提取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表示,新《通知》对此项条款不再继续明确,如果缴存职工在办理提取过程中,遇到之前有关装修提取的规定与新《通知》不一致的,应以新《通知》为准。 ■相关链接 缴存人申请所需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五)缴存人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装修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六)载明缴存人或配偶姓名的正规的装修发票或购买建材发票原件、复印件(不含家电、家具类); (七)如房屋所有权证上表明为“单独所有”或无配偶名字的,配偶申请提取时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夫妻双方就此签订的知晓协议(夫妻需在服务网点面签)。